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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宣傳周----普法教育
《中國船舶集團有限公司關于全面推進法治船舶建設的實施意見》摘要
一、充分認識法治船舶建設的重大意義
1.法治船舶建設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政治任務。
充分認識法治船舶建設是堅決落實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戰略決策的重要政治任務,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把法治船舶建設放在應有的戰略高度抓緊推進。
2.法治船舶建設是全面落實法治央企建設的必然要求。
作為重點骨干央企,必須按照法治央企建設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帶頭全面推進法治央企建設。法治船舶建設是集團公司全面推進法治央企建設的必然要求和最好落腳點。
3.法治船舶建設是實現新時代集團公司高質量發展的內在需要。
落實新時代集團公司高質量發展戰略綱要,建成軍工核心突出、軍民協調發展、產業結構合理、質量效益領先、國際競爭力強的世界一流船舶集團,必須以全面推進法治建設作內在支撐。通過法治船舶建設,進一步提高認識、查找差距、補齊短板,全面加強法治工作,提高法治能力和水平,使法治能力和水平成為集團公司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軟實力和戰略支撐,促進和保障集團公司不斷做強做優做大。
二、指導思想和目標
4.法治船舶建設的指導思想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全面依法治國和法治央企建設的部署要求,緊緊圍繞新時代集團公司高質量發展戰略目標和中心任務,適應市場化、現代化、國際化發展需要,以“完善體系、提高能力、突出重點、深化融合”為工作方針,堅持制度治黨、制度治企、制度司職、制度塑人全面推進,堅持依法治理、依法經營、依法管理同步深化,堅持法治體系、法治能力、法治文化一體建設,完善法律管理組織體系和工作機制,提高全系統依法治企能力和法律工作隊伍專業能力,抓好法律重點工作,發揮法律保障和風險防范作用,推動法律工作與中心業務、法律管理與經營管理的緊密結合,實現集團公司法治工作由法律事務、法律管理向法治建設全局性、戰略性升級,全面推動以法治為基礎的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著力打造“法治船舶”,為集團公司建設成為世界一流企業提供堅強支撐和保障。
5.法治船舶建設的主要目標是,到 2025 年,集團公司法治管理組織體系、工作體系、責任體系更加健全,法律工作與中心業務、法律管理與經營管理深入融合,全員法治素質明顯提高,企業法治文化更加濃厚,法律工作對集團公司改革發展的支撐保障作用更加突出,依法合規管理能力達到國際同行業先進水平,建設成為治理完善、經營合規、管理規范、守法誠信的“法治船舶”,在治理能力和水平上全面達到集團公司建設成為世界一流企業的戰略目標要求。
三、全面構建法治船舶制度體系
6.建立健全科學有效的制度體系是法治船舶建設的前提和基礎。以制度規范組織運作和員工行為,實現決策、經營、管理、操作等各領域全流程工作規范化、制度化。
7.堅持制度治黨。要把黨的建設寫入公司章程,明確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和政治核心地位,把加強黨的領導和完善公司治理統一起來,在領導體制上“雙向進入、交叉任職”,在決策程序上堅持把黨組織研究討論作為董事會、經理層決策重大問題的前置程序。
8.堅持制度治企。公司章程是企業內部的根本法,要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企業實際和形勢變化,及時、科學、按程序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章程成為匯聚和體現企業干部員工創業、創新、創造的智慧結晶,成為規范企業經營管理和員工行為的基本準則。確保“事事有規則,人人守規矩”,實現制度治理對企業運行各領域、各環節、全員的全面覆蓋。
9.堅持制度司職。堅持用制度規范崗位職責,要按照實際需要、科學規范、精簡高效的原則設定工作崗位,明確各崗位工作職責和權利義務,做到所有工作有規矩、各個崗位有規范、一切權力有制約、各種過程有監管,使各崗位工作人員嚴格按崗位職責和規范履職。
10.堅持制度塑人。要高度重視、充分運用制度在引導人、激勵人、約束人、塑造人方面的重要功能和作用,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通過制度固化下來,用制度引導、激勵員工干事創業,用制度調整規范員工行為,用制度培育塑造員工風貌。特別要在制度上將法治素養和法治能力作為考核、任用干部的重要標準,優先提拔選用講法治、守規矩、注重依法合規辦事的干部。
11.提升制度執行力。要從實際需要出發,加強制度體系設計,統一制度建設管理。要對規章制度進行全面梳理,及時推進立改廢。要及時對制度有效性和執行情況進行評估、監督,查找制度缺漏,分析執行不力原因,嚴肅整改,嚴格責任追究,堅決維護制度權威,保障制度有效執行。
四、著力提升法治船舶建設能力和水平
12.著力增強運用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意識和能力。要大力加強法治合規教育,強化法治理念,牢固樹立底線思維,堅決守住法律紅線、黨紀紅線、制度紅線,使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成為認識、處理、解決問題的自覺行為。
13.著力推進法律管理與經營管理深度融合。樹立“決策先問法,違法不決策”理念,加強公司投資融資、資產處置、并購重組、技術、產品、市場開發等法律論證審核,加強對合作方的資信審查和盡職調查,重大決策之前要充分征求法律專業人員意見,總法律顧問要參加董事會、總經理辦公會等相關決策會議。
14.著力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提升法治水平。要充分運用現代網絡技術,建立法治建設、法律管理、法律事務為一體的信息化平臺,不斷提升經濟合同、規章制度、法律風險、糾紛案件、知識產權管理、普法宣傳教育等法治與合規管理水平。
15.著力提高風險防范化解能力水平。建立由主要領導負總責、班子成員和各部門各負其責、總法律顧問和法律部門牽頭承辦、齊抓共管的法治工作體系和風險防范機制,持續強化法律風險防范全過程管理。要建立企業運行風險評估制度,對重點事項與環節定期進行風險評估,建立預警機制,及時應對和化解潛在風險。
16.加強法律糾紛案件處置。建立健全法律糾紛處置制度,
充分利用內外力量切實維護和保障單位權益。
17.加強重大法律事項協作與研究。成立集團公司重大法律糾紛案件和重大法律事項咨詢小組,建立法律咨詢專家庫,對集團公司法治建設和改革發展中遇到的重大法治問題深入研究,為支撐和保障集團公司長遠發展提供咨詢建議。
五、充分發揮法律專業人員作用
18.正確認識法律專業人員的地位和作用。要正確認識、高度重視法律專業人員在法治船舶建設中的專業地位和作用,逐步使法律專業人員由傳統的以處理法律糾紛為主的事務員、消防員向負責法律審核監督的管理員、監理員轉變,并進一步向全面推進法治建設的工程師、設計師轉變,推動法律工作由法律事務、法律管理向全面法治建設的全局性、戰略性升級。
19.進一步健全總法律顧問制度。除少數特殊情況以外,各成員單位一般應設置并配強總法律顧問,推進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業績突出的總法律顧問進入領導班子。公司制企業要將總法律顧問制度寫入公司章程,設立董事會的企業總法律顧問由董事會聘任。要充分發揮總法律顧問在公司治理、經營決策中的法律監督和審核把關作用,重視總法律顧問參加或列席董事會、總經理辦公會、討論涉法事項黨委(組)會發表的意見建議,報請集團公司審核審批事項涉及法律問題的,要出具本單位總法律顧問簽字的法律意見書。
20.加強法律工作機構和法律專業隊伍建設。對成員單位實施分類管理,在總法律顧問設立、機構設置、人員配備方面提出差異化要求,并按照實際變化實施動態管理。A 類企業(單位)要建立總法律顧問制度,設立總法律顧問,逐步實現總法律顧問專職專崗,設立獨立的一級法律部門,配備 5 人以上專職法律人員,保障法律部門的獨立性;B 類企業(單位)鼓勵設立總法律顧問,應設立不低于二級部門的法律處(科)室,并配備 3 人以上專職法律人員,C 類企業結合自身需要,配備相應的專職法律人員,鼓勵設立法律工作機構。
21.努力為法律專業人員成長和發揮作用創造條件。建立法律顧問領導職務序列與非領導制度專業序列“雙軌制”,暢通法律顧問晉升通道,實行與職級和專業技術等級相匹配的差異化薪酬分配方法。
六、切實加強法治船舶建設的組織領導
22.成立法治船舶建設領導機構。集團公司和各成員單位成立法治建設委員會(合規委員會),主要負責人擔任主任,組織推進集團公司法治建設重點工作,研究解決法治船舶建設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部署和檢查主要工作;委員會下設辦公室,由總法律顧問負責,作為日常辦事機構,牽頭落實委員會決策事項與工作部署。
23.全面落實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各單位主要負責人要認真貫徹落實集團公司關于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實施辦法,堅持黨的領導,堅持統籌協調、權責一致,做到依法治理、依法經營、依法管理共同推進,法治體系、法治能力、法治文化一體建設,以身作則、以上率下,當好依法治企的重要組織者、推動者和實踐者。
24.加強對法治建設的考核與問責。不定期開展成員單位法律工作情況檢查,對進展顯著的單位進行表彰,對落后的單位通報批評。各單位黨政工作年度報告要包括法治建設情況,黨政主要負責人要將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履職情況納入年度述職內容,將依法治企要求,法治建設成效納入集團公司成員單位經營業績考核體系和領導人員綜合考核評價體系。對于履職不力、失職瀆職的領導人員和法律人員要建立責任追究制度,特別是對法律人員明確反對或未經法律審核、領導人員違法違規經營決策導致重大損失的,要對領導人員嚴肅問責,對違法違規的經營決策、經過法律審核未能發現和制止的,要對法律人員問責。
隨著新時代法治建設的全面推進,集團公司法治建設責任更重、任務更艱巨、施展的空間和舞臺更廣闊。要立足改革發展大局,將法治船舶建設作為履行政治責任、提升核心競爭力的重要舉措,各盡其職,全面發力,久久為功,嚴格考核與問責,堅決使各項部署要求落地見效,為新時代集團公司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保障。
民法典,開啟中國法治新時代
《民法典》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時代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民法典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法律。對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對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鞏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對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依法維護人民權益、推動我國人權事業發展;對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都具有重大意義。
民法典系統整合了新中國成立70多年來長期實踐形成的民事法律規范,汲取了中華民族5000多年優秀法律文化,借鑒了人類法治文明建設有益成果。是一部體現我國社會主義性質、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順應時代發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體現對生命健康、財產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嚴等各方面權利平等保護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鮮明中國特色、實踐特色、時代特色的民法典。
民法典普法工作,是“十四五”時期普法工作的重點,要引導群眾養成自覺守法的意識,養成遇事找法的習慣,培養解決問題靠法的意識和能力。民法典要實施好,就必須讓民法典走到群眾身邊、走進群眾心里。要把民法典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加強對青少年民法典教育。要聚焦民法典總則編和各分編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義和重點問題。闡釋好民法典關于民事活動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等原則;闡釋好民法典關于堅持主體平等、保護財產權利、便利交易流轉、維護人格尊嚴、促進家庭和諧、追究侵權責任等基本要求;闡釋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規定新概念新精神。